4月6日,经过多方争取,郑州航空产业技术研究院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签订恒丰科创中心产业园20年场地使用协议。
恒丰科创中心产业园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七路,此次达成的场地使用协议包括产业园一号楼和部分标准化厂房。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将根据协议为郑州航空产业技术研究院提供使用期限为20年的恒丰科创中心产业园场地。
早在2016年9月1日,郑州航空产业技术研究院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已达成港区创业中心综合办公楼和部分标准化厂房的使用协议,使用期限也为20年。
此次恒丰科创中心产业园场地使用协议的达成,拓展了郑州航院和郑州航空产业技术研究院在港区发展的空间。
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郑州航空产业技术研究院将依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区位优势,挖掘学校相关产业领域的人才智力资源,积极服务港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航空产业技术研究院 范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