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企业: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20〕177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省级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豫财企〔2020〕29 号)的要求,请校属各企业认真做好2019年度省级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切实履行好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义务,确保国有资本收益按时足额上缴。具体要求如下:
一、校属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河南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豫政〔2010〕6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0〕121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企〔2014〕50号)等文件的要求进行申报。
二、校属各企业须于2020年6月8日前将国有资本收益申报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至产业管理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纸质材料包括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情况报告;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表;由中介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原件)。(电子文档包括所有的纸质材料的扫描件。)
联系人:龙蝶 0371—61912356
邮箱:cyy@zua.edu.cn